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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区域和行业试点的通知》(科协办函外字〔2022〕16号)、《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工程技术人员专业资格互认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科协学〔2022〕1号)。标准化工程师是工程师资格区域互认试点任务之一。

     

      为此,通过与“香港注册-人员注册”工程技术人员注册项目合作,建立了标准化工程师专业能力评价规范,具体开展标准化工程技术人员专业资格互认评价工作。

     

     

      2022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在原标准化工程师基础上,扩项出《标准化工程师(节能低碳方向)》互认人员注册专案, 并同时启动团体标准《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节能低碳方向)专业人员能力评价规范》立项及研制工作,该标准将同时转化为香港、澳门的地区的专业能力评价规范。在面向港澳和内地技术人员申请开放时,申请人可通过一次完整的评价,即采用“同一套标准,同一套程序”,实现“粤港澳同标等效”,从而同时获得香港注册、澳门注册和广东注册的专家注册证书。